在婚姻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当矛盾激化到无法调和,离婚便成为部分夫妻无奈的选择。而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往往是引发纠纷的关键因素。下面为大家介绍一起张天义律师代理的离婚纠纷案。原告王某甲与被告刘某乙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共同购置了两处房产和一辆家用汽车,然而其中一处房产还有房贷和装修尾款未结清。随着时间推移,两人因性格不合、三观不一,频繁争吵,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王某甲委托张天义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希望能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进行合理分割。被告刘某乙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和债务问题上提出了不同主张,他称原告持有其转款 36 万余元,同时存在 90 万余元的共同债务,还辩称部分车辆及公司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起案件在维权过程中存在诸多阻碍,也有不少法律争议。从财产分割方面来看,虽然双方对其中一套房屋的归属达成了一致,但对于另一套尚有按揭贷款未还清的房屋,由于涉及复杂的金融和产权问题,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也认为不适宜直接判决所有权。登记在某公司名下的车辆,由于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暂不作出处理。某公司的股权,因为双方都未实缴出资且没有进行清算,法院同样不予处理。在债务与转款方面,被告称原告持有 36 万余元转款,但原告提供了大量的支付记录,证明这笔钱已经用于家庭生活开支,而被告无法证明该款项仍然存在,故而法院未采纳其主张。被告提出的 90 万余元共同债务,由于涉及案外人权益,且部分缺乏证据支撑,法院也不予处理。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双方的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准许离婚。对于财产分割,判定某市某区某街某号某单元某室房屋归被告刘某乙所有,但被告需要在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支付原告房款 3.25 万元。对于其他未能达成一致或者权属不明确的财产及债务,法院不予处理或者驳回了相关诉讼请求。最终判决准许原告王某甲和被告刘某乙离婚,位于某市某区某街某号某单元某室房屋归被告刘某乙所有,被告需支付原告房款 3.25 万元,同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30 元由原告负担。张天义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充分展现了其作为专业律师处理家事案件的能力。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张律师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并提交淘宝、微信等家庭开支记录。这些详细的记录有效反驳了被告关于 36 万余元转款的不实主张,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面对被告提出的 90 万余元虚假共同债务以及权属复杂的车辆、公司股权等问题,张律师精准把握法律界限,通过严谨的质证意见,使得法院对缺乏证据的债务不予认定,对权属不明确的财产暂不处理,避免了当事人陷入不利的财产分配局面,最终成功帮助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并争取到了合理的财产补偿。在同类离婚纠纷中,很多人会有疑问。例如,离婚诉讼中所有财产都能直接分割吗?答案是否定的。像本案中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按揭房屋、未完成清算实缴的公司股权,法院一般不在离婚案件中直接处理,需要当事人另行主张。另外,一方提出的债务主张,另一方该如何应对?这就需要注重证据的收集,比如本案中原告通过提供家庭开支记录来证明款项的去向。张天义律师是四川虹永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他是广安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也是 2025 年度广安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张天义律师深耕法律实务多年,专注于婚姻家事纠纷、刑事辩护两大核心领域,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一线办案经验。在婚姻家事领域,他擅长处理各类复杂疑难婚姻家庭纠纷,兼顾法理与情理,坚持“调解优先、诉讼兜底”的办案思路,能高效、妥善地处理各类家事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