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千多元的诈骗通常可以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2. 虽然一千多元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诈骗行为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只要实施了诈骗行为,不论诈骗金额多少,公安机关都可受理并进行调查。3. 若发现有诈骗行为,即便金额未达三千元,也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线索,有助于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财产安全。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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