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欠款纠纷和保证金退还问题时常困扰着企业和个人。今天,我们就通过两个案例,看看湖北轩仪律师事务所的郑杨律师是如何帮助当事人解决难题的。2023年10月,武汉某某克集团有限公司与武汉市某某轩中央厨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供货施工完成后,某某轩公司仅支付30000元预付款便不再付款。某某克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后,委托郑杨律师代理此案。郑杨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仔细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系统梳理并提交了四组核心证据。包括《采购业务合同》和《工程承包作业合同》,以此证明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及关键约定;银行业务回单,表明某某轩公司仅支付部分款项;由某某轩公司项目负责人李某某签字的《项目作业业务绩效确认单》,明确了实际施工面积和总价;还将某某克公司工作人员与李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行完整截取和公证,聊天记录清晰记录了欠款金额及对方对结算金额的确认,并与增值税发票一起作为证据。然而,本案遇到了送达难题,被申请人某某轩公司拒不配合,按照其工商注册地址邮寄仲裁文书均被退回。郑杨律师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向仲裁委申请了公告送达。2025年11月12日,仲裁委在《湖北日报》上以公告方式向被申请人送达了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开庭通知书等全部法律文书,确保了仲裁程序合法推进。2025年1月12日,仲裁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被申请人经合法公告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仲裁庭进行了缺席审理。郑杨律师在庭上沉着应对,清晰陈述案件事实,逐一展示全部证据材料,回答仲裁庭提问,并作了有力的最后陈述。由于前期准备充分,证据完整且环环相扣,仲裁庭当庭对全部证据予以采信。最终仲裁庭作出公正裁决,支持货款本金24758元,将违约金从7427.4元调整为1237.9元,并裁决仲裁费2483元由被申请人承担80%。2021年,汪先生为承接工程垫付20万元投标保证金,后续因种种原因要求退还。某某公司退还部分款项后,仍有6万元未还,且公司人去楼空,老板失联。汪先生委托郑杨律师代理此案。郑杨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汪先生提供的证据,包括银行转账凭证、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以及部分退款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中李某的回复明确证明了双方存在口头退款协议,且某某公司尚欠6万元未还的事实。为补强证据效力,郑杨律师还申请了证人洪某1、洪某2出庭作证,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证人证言与其他书面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本案最大难点在于某某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若仅起诉公司,汪先生可能无法拿到钱。郑杨律师深入调查,发现股东李某认缴出资大部分未实缴,且某某公司有多起执行案件因无财产被纳入失信名单。同时,汉南区法院此前的生效判决已认定李某应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于是,郑杨律师果断将李某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外,郑杨律师精准引用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与相关司法解释相结合,形成双重法律保障。最终,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郑杨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武汉某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返还保证金6万元,若公司经强制执行不能清偿债务,股东李某在未出资48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和公告费由被告公司负担。郑杨律师是湖北轩仪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拥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她擅长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民商事纠纷,还担任过武汉市妇联公益律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律师等,是多个社区的服务律师,获评“律所骨干”称号,代理案件数达800+。如果你在法律方面有难题,不妨考虑寻求她的专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