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公司破产,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依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2. 但存在特殊情形,小股东可能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若小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行为,需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混同,如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小股东可能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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