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先由双方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再由三责险按责赔付。比如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 2000 元,若事故造成对方财产损失 1 万元,交强险赔 2000 元,剩下 8000 元按三责险责任比例赔。2. 对于主次责任比例,一般主责承担 70% - 80%,次责承担 20% - 30%。具体比例要看当地司法实践或保险合同约定。例如主责承担 70%,次责承担 30%。3. 假设对方损失 10 万元(已扣除交强险赔偿部分),若主责承担 80%,则三责险赔 8 万元;若次责承担 20%,则三责险赔 2 万元。4. 赔偿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事故认定书、损失清单、维修发票等,以便保险公司准确核算赔付金额。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三责险赔付还依保险合同条款执行。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