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原则:借款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管辖原则。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 合同履行地确定:借款合同的履行地,通常是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即出借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比如,甲借给乙钱,那么甲所在地就可能是合同履行地。3. 协议管辖:双方当事人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4. 特殊情况:如果存在多个被告且住所地不同,或合同履行地难以确定等复杂情况,需根据具体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综合判断管辖权归属,以确保纠纷能在合适的法院进行审理。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