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所为企业维权 王舟律师助力商户追款
北京大地(
宁波)
律师事务所的王舟律师,拥有10年法律事务经验,现执业证号为13302202410796856。他专注于办理民商事诉讼、
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等各类案件,尤其擅长处理
合同纠纷、
工程款纠纷等经济类案件。执业以来,王舟律师始终秉持专业、严谨、尽责的服务理念,为各类企业及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下面为大家讲述他代理的一起成功案例。
模具厂追款遇难题
原告某模具厂是一家从事模具线切割加工的个体工商户,与被告某
公司有着业务往来。2023年一整年,模具厂为该公司提供模具镶件、线割相间、外机结构件等模具线切割加工服务。双方口头约定,由被告派员将待加工模具送至原告处,原告加工完成后被告自行派员提回,加工费按半年一结算。
原告按约完成了全部加工任务,应被告要求,还分别开具了金额合计2万余元的两张
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及对应的加工图档纸质文件交付给被告员工苏某,苏某也确认交接完毕。然而,此后的事情却朝着令人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原告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向苏某及被告负责人秦某催款,苏某以公司资金紧张为由拖延,秦某虽在微信群中明确确认账目无误,但始终未安排付款。经多次催讨无果,原告陷入了困境,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介入寻转机
面对这种情况,原告委托了王舟律师诉至
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加工费2万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王舟律师接手案件后,深知这起案件存在一定的难点。原、被告之间并未签订书面合同,这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加工合同关系,以及被告是否应当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加工费及逾期利息。原告主张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通过微信聊天、送货及开具发票等行为形成了事实上的加工合同关系,且已全面履行了加工义务。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及证据,视为放弃质证与抗辩的权利。
王舟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敏锐捕捉微信聊天记录、发票交付凭证等关键证据,成功构建事实加工合同关系的完整证据链。在被告恶意拖欠款项且拒不到庭的情况下,为了保障原告的胜诉权益最终能够兑现,王律师果断申请
财产保全,有效防止被告转移资产。
胜诉判决显实力
在庭审中,王舟律师逻辑严密、说理充分,促使法院全面采信我方主张。法院经审查原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证据,对原告主张的事实及证据予以采信,认定双方加工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已构成违约。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加工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被告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原告的诉讼请求合理合法,法院予以支持。据此,法院依法缺席判决:被告某公司支付原告某模具厂加工费2万余元,并支付以该款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案件受理费三百余元、保全费二百余元,合计三百余元,由被告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这起案件的胜诉,充分展现了王舟律师扎实的证据组织与诉讼策略能力。在日常商业活动中,很多企业和个人可能会遇到类似的合同纠纷,王舟律师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告诉我们,遇到问题不要犹豫,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法律方面遇到难题,不妨考虑北京大地(宁波)律师事务所的王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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