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女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 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例如,某女员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她顺产,产假98天,那么她的生育津贴 = 5000÷30×98≈16333.33元。 法律依据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2. 若女员工未参加生育保险: 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这里的产假前工资是指正常出勤月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比如,某女员工产假前月工资为6000元,她的产假工资就是6000元/月×产假月数。 依据同样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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