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准备材料:离婚证、孩子户口本、妈妈户口本、孩子身份证(如有)等。2. 前往迁入地派出所:妈妈持上述材料到自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准迁证。派出所会根据相关规定审核,符合条件会发放。3. 前往迁出地派出所:携带准迁证到孩子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派出所会注销孩子原户口,并出具迁移证。4. 落户:妈妈再持迁移证到自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孩子户口就转到妈妈名下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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