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处理方式多样:1. 迁回原籍:女方可持离婚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前往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回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2. 另立门户:若女方有独立房产且符合当地户籍政策,可申请单独立户。需提供房产证明、离婚证明等材料,经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3. 再婚后迁户:女方再婚,可将户口迁至再婚对象处。办理时需结婚证、双方户口本等,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办理。4. 留在原地:女方也可选择不迁移户口,继续留在原户口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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