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按以下步骤进行:1. 撰写起诉状:明确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阐述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说明事实与理由,即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2. 准备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出轨证据、家庭暴力证据等;涉及财产的,准备财产清单及产权证明;有子女的,提供子女相关情况证明。3.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法院,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4. 递交起诉状和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副本,法院受理后会通知缴费并送达相关文书。5. 参加庭审:按传票时间到庭,陈述诉求、举证质证,法院审理后会依法作出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及离婚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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