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要具有法律效力,需满足以下条件: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双方在签订协议时精神正常、能清晰表达意愿。2. 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比如一方以威胁另一方生命安全等手段强迫对方签订的协议无效。3. 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例如约定逃避共同债务的条款无效。离婚协议签订后,还需办理离婚登记才生效。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了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