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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钱利:以智慧担当,破解工程款讨回难题

2026.09.05工程建筑3人浏览

专业律师助力,为当事人讨回工程款
在法律的舞台上,总有一些律师凭借着专业的素养、严谨的态度和不懈的努力,为当事人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钱利律师便是其中的佼佼者。钱利律师毕业于宁波大学,获得律师专业学士学位,执业证号为15105201710372018 ,是四川圣蜀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同时,他还担任古蔺县法律服务协会行政、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泸州市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拥有丰富的法律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离婚工伤交通事故等领域。下面,让我们通过钱利律师办理的一个典型案例,来感受他在法律实践中的智慧和担当。

“转包+无资质”工程难题待解
2013年9月,古蔺县二郎镇政府将“石笋村窝函通村水泥路”项目发包给四川XX公司,签约价125.93万元。然而,XX公司将工程整体转包给自然人王XX(化名),王XX又收取10万元“项目转让费”后,把全部施工内容交由冯、王两位实际施工人合伙完成。2014年初道路完工,2015年镇政府组织初验合格,但还有60万元工程款长期未付。2017年9月,王XX向冯、王出具《委托书》,确认欠付工程款60万元并同意由政府直接在后续项目资金中划拨。但这笔钱迟迟未到账,冯、王二人无奈之下,于2019年9月将王XX、XX公司及二郎镇政府一并诉至法院,希望能讨回属于自己的工程款及利息。

庭审抗辩与证据审查博弈
案件立案受理后,各方展开了激烈的抗辩。被告XX公司称与原告无合同关系,工程款分文未收,不应担责;被告王XX书面辩称镇政府未最终验收、未付款,所以自己无法支付;第三人镇政府则表示已预付75万元(其中65万元直接付给原告),项目未经县交通局终验、未审计,剩余60.93万元暂不具备支付条件。面对复杂的局面,钱利律师引导法院进行了深入的证据审查与现场核查。法院调取镇政府付款凭证、验收文件,确认道路已实际通行并经验收“质量合格”,同时核实了委托书的真实性,认定王XX对欠款金额已书面确认。

精准法律适用定乾坤
在法律适用方面,钱利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指出,王XX与原告均为自然人,无施工资质,转包、再转包合同无效。但依照《建工司法解释(一)》第二条,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有权参照约定主张价款。对于付款主体,王XX系直接合同相对人,应承担首要付款义务;镇政府为发包人,尚欠60.93万元未付,应在欠付范围内向实际施工人承担直接支付责任,支付后可抵销其对XX公司/王XX的债务。利息则以委托书出具日(2017年9月20日)为应付款时点,按年利率6%计息。

公正判决彰显法律正义
最终,法院采纳了钱利律师的大部分观点,作出公正判决:被告王XX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冯、王工程款60万元,并自2017年9月20日起按年利率6%计付利息至清偿完毕;第三人古蔺县二郎镇人民政府在欠付工程款60.93万元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直接给付责任,给付后在应付总款中相应扣抵;驳回原告对四川XX公司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800元,减半收取4900元,由王XX负担。

此案例提醒实际施工人,进场前应要求与上手签订书面协议,完工后及时办理工程量确认与结算单,并留存发包人欠付金额证据。发包人也应及时完成最终验收、审计与结算,否则可能在欠付范围内被实际施工人直接追偿。钱利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不懈的努力,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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