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政公园项目中,有时候工程款结算问题会引发双方的纠纷,这不,原告A与被告B就因工程款问题闹上了法庭。云南意衡(绥江)律师事务所的叶云树律师接手此案后,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案件带来了转机。原告A作为案涉市政公园项目的实际施工人,与被告B签订了分包合同,并且按约定完成了施工任务。之后,双方进行了结算,明确被告B欠付原告A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谁料,被告B却以“已委托第三方代偿、无权代理、利息过高”等理由,拒绝支付欠款。无奈之下,原告A委托叶云树律师提起上诉。这起案件存在诸多办案难点。其一,表见代理认定困难。被告B不认可倪某某的结算行为对其有约束力,坚称倪某某属无权代理。而要证明倪某某构成表见代理,需要综合项目管理记录、结算文件以及过往交易习惯等多方面证据进行有力论证。其二,代偿事实厘清不易。第三方存在扣款行为,被告B称这是代付本案工程款,应进行抵扣。但该扣款实际可能涉及其他法律关系,比如履行担保责任。这就需要找到执行裁定、贷款担保材料等确切证据,来证明该扣款与本案工程款无关。其三,结算效力及利息确定存在争议。被告B提出结算存在“重复计息、胁迫签订”的问题,否认结算的效力和已约定的利息计算方式。律师要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结算统计表为依据,证明BT项目垫资利息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其四,二审焦点突破颇具挑战。一审已经做出判决,二审要围绕工程款本金、利息认定、已付款抵扣三大焦点,推翻一审的错误认定,改判支持原告全部结算金额,难度着实不小。不过,叶云树律师并未退缩。在处理这起类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件时,律师首先对案件的关键法律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明确了二审的核心焦点问题。随后围绕焦点收集了全面且有力的证据,像证明表见代理的相关记录、厘清代偿事实的担保材料等。通过严谨的法律论证,对对方的抗辩理由进行了有力反驳。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叶云树律师的意见。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被告B向原告A支付工程款2727901.01元,支付截至2020年11月20日的利息4662098.99元,合计7390000元。并以2727901.01元为基数,按LPR自2021年1月15日计付利息至付清之日止。同时,一、二审诉讼费、保全费由B公司承担主要部分。这起案件不仅成功维护了原告A的合法权益,还为类似大额建设工程结算纠纷提供了权威判例。对于建设工程领域的相关主体,无论是实际施工人、建筑公司还是其他参与方,都可从中吸取经验,避免纠纷产生。在合同签订环节,要明确合同条款,对工程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工程款支付方式、利息计算等关键条款进行清晰约定,防止因条款模糊导致后续争议。同时,仔细审查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质情况和履约能力,确保对方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施工过程管理也需规范。对于项目中的各类文件,如结算文件、签证单等,要保证签署人员具有相应的授权,避免无权代理情况出现。并且妥善保管好相关文件,作为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施工中如出现工程变更、工期延误等情况,及时与对方沟通,并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工程款结算与支付方面,要严格按照合同结算,保证结算金额准确合理。对于利息计算等问题,遵循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若涉及第三方代偿工程款,签订明确的代偿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避免代偿事实不清引发纠纷。在纠纷解决途径上,发生纠纷时先尝试通过协商、调解解决,节省时间和成本。若协商不成,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选择律师时,可挑选具有丰富建设工程领域办案经验的律师。叶云树律师是中共党员,担任云南意衡(绥江)律师事务所主任。她毕业于西南大学法律专业,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各类案件上千件,在刑事、劳动争议、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处理方面颇为擅长,尤其在建设施工合同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她还常年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多项专项法律服务。曾获昭通市律师协会优秀律师、总所“2020年度复工复产先进个人”等荣誉。本案中,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告B向原告A支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等结果,也充分展现了叶云树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本案相关的判决书、裁定书、结算文件、担保材料等均可作为案件事实和处理结果的佐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