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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领域纠纷:律师多维破局“零证据”建材案胜诉

2026.09.05工程建筑1人浏览

在商业交易的复杂世界里,纠纷时常涌现,而专业律师的智慧与策略往往能成为解开难题的关键。郑艺华律师,作为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的一员,凭借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在众多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法律智慧,尤其在处理建工领域纠纷方面成绩斐然。
一、案例背景:“零证据”困局下的建材纠纷
A建材公司与B建工集团围绕某住宅小区项目水泥制品供应产生了纠纷。从2021年11月至2023年期间,B集团项目人员C某、D某以B集团名义与A公司商定采购合同、接收货物、对账结算。A公司按照B集团开票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B集团也累计支付了29万余元货款。到了2023年11月,双方结算确认尚欠货款16万余元,然而B集团仅支付部分款项后,仍有11万余元未付。A公司委托郑艺华律师处理此事,律师在2025年2月28日向B集团发送律师函催收,但未得到回应,于是A公司向福建省龙岩新罗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B集团支付剩余货款119518.46元及相应逾期利息。
二、办案策略:多维出击,重构证据链
(一)律师函前置施压,锁定关键证据
郑艺华律师在诉讼前向B集团发送律师函,并限定2025年3月6日前付款。B集团签收后,C某于3月4日微信回复,透露公司内部商量付款事宜但未成功,还询问能否优惠点借款付清。这段聊天记录成为关键证据,有力证明了B集团内部认可合同关系且存在恶意拖延行为。
(二)构建“表见代理”四维证据链
面对无书面合同、无公司盖章的困境,郑艺华律师从四个维度重构证据。在磋商维度,C某以B集团项目部负责人身份对接,提供完整开票信息,合同电子版载明甲方为B集团;履行维度,销售单、发货单、结算单形成完整供货记录,且货物用于B集团承建项目;付款维度,B集团直接向A公司支付货款29万余元,持续两年;发票维度,A公司按B集团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B集团已抵扣税款。这一完整的证据链使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得以闭合。
(三)善用举证责任分配,巧妙施压对方
一审中,B集团辩称合同相对方为C某、D某个人。郑艺华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A公司已就“代理权外观”完成举证,B集团需就“A公司存在重大过失”承担举证责任。而B集团未能提供其与C某、D某的买卖合同或付款指示等证据,最终承担了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三、案件结果:胜诉维护权益
一审法院判决B集团应支付A公司货款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也由B集团负担。B集团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一结果充分彰显了郑艺华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精准策略。
四、案件启示:建工领域风险与应对之道
(一)警惕“项目经理挂靠”风险
建筑行业中项目人员以公司名义对外采购却未获授权的情况屡见不鲜。供应商应提高警惕,要求核对授权委托书、项目部印章等,避免陷入表见代理举证困境。
(二)强化商事交易“留痕意识”
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微信聊天记录、开票信息、转账凭证、对账单等电子证据也可能成为定案关键。律师要善于从这些碎片化信息中重构交易全貌。
(三)重视律师函的诉讼前置作用
本案中律师函不仅中断了诉讼时效,还固定了对方承认债务、协商还款的关键证据,为后续诉讼奠定了坚实事实基础。
(四)把握举证责任分配这一诉讼胜负手
在表见代理案件中,律师应精准把握举证责任倒置规则,通过合理手段迫使对方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从而在诉讼中占据主动。
郑艺华律师通过这一案例,为建工领域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展现了其在法律实践中的专业素养和智慧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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