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及时申报债权: 债权人要尽快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需提供相关证据,如借条、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明公司确实欠自己钱。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2. 参与破产程序: 债权人可参加债权人会议,了解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等情况。 按规定行使表决权,维护自身权益。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债权人会议行使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等职权。3. 关注财产分配: 破产财产会按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等。 最后才是普通债权。若有剩余财产,债权人可按比例受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对此有明确规定。若公司有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等情形,债权人还可要求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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