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照被吊销后,注销流程如下:1. 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在被吊销执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清算组由股东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负责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等。2. 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 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4. 清偿债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5. 注销登记: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吊销执照后注销,需严格依上述流程进行,确保合法合规完成注销。 《公司法》相关规定对清算注销流程有规范指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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