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仁圣源
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9年9月16日,是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位于
临沂市
河东区人民
法院核心区域。律所汇聚了一批优秀的律师,像律所主任武江涛律师,先后获评“优秀
法律援助律师”“优秀律师”“践行沂蒙精神好律师”等称号;律所副主任王雪龙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代理诉讼案件千余件;律所副主任刘恩娟律师,执业14年,在多领域经验丰富,还与王雪龙律师共同代理过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经典案例的
行政处罚案件。
2021年1月24日凌晨,赵某某饮酒后被送回小区。之后,他在小区内部道路驾驶轿车,被他人举报酒后驾驶。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后对赵某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为128mg/100ml。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二款规定,交警部门决定给予其吊销机动车
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这一处罚对赵某某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一旦
驾照被吊销,他的工作和生活都会受到极大影响,出行变得极为不便,工作也可能因此受到牵连。赵某某觉得自己只是在小区内部道路开车,和外面的道路情况不同,不应该受到如此严重的处罚,于是不服该决定,打算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赵某某多方打听后,找到了山东仁圣源律师事务所,委托王雪龙律师和刘恩娟律师代理此案。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展开了全面的调查工作。他们前往赵某某所在的小区,实地勘查小区内部道路的情况,查看小区的出入口设置、车辆管理方式等。发现小区门口设有栏杆阻挡外来车辆自由通行,且门口有“外来车辆禁止入内”的公示。同时,了解到小区采用车辆识别系统,即便本小区业主车辆,信息没有录入系统也不能进入,登记进入也是严格管理的措施。
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两位律师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条文,撰写了详细的诉讼材料,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审理后,作出了不利于赵某某的判决。但王雪龙律师和刘恩娟律师并没有气馁,他们仔细分析一审判决的理由和依据,找出其中的漏洞和不合理之处,决定提起上诉。
在二审过程中,两位律师在法庭上据理力争,详细阐述了小区内部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的观点。他们结合现场勘查的证据,说明小区对车辆进出实施严格“封闭”管理,与一审法院认定的小区及停车位用于对外开放、公众通行的情况不符。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作出判决:撤销一审法院的行政判决;撤销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本案的关键就在于对“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这一概念的理解。所谓“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应是用于向公众开放且自由通行,排除限制管理进出措施。赵某某所在的小区门口设有栏杆,有“外来车辆禁止入内”的公示,采用车辆识别系统严格管理车辆进出,说明该小区内部道路并非向公众开放且自由通行,不符合“道路”的定义。所以,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二款对赵某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在适用法律的基础前提上就出现了错误。
在这起案件中,王雪龙律师和刘恩娟律师的办案思路非常清晰。首先,他们重视实地调查,通过实地勘查小区情况,收集到了关键的证据,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次,对法律条文进行深入研究和解读,准确把握了“道路”的法律定义,并结合案件事实进行分析,找到了交警部门处罚决定的法律适用错误点。最后,在法庭上善于运用证据和法律进行辩论,清晰、有条理地阐述自己的观点,让法官能够接受他们的意见。
维权要点
1.收集证据:在遇到类似行政纠纷时,要及时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相关文件等。像本案中律师通过实地勘查收集到小区车辆管理的证据,对案件的胜诉起到了关键作用。
2.准确适用法律: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条文,找出行政机关处罚决定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适用错误。如果自己不确定,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3.选择专业律师:专业的律师具备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
法律知识,能够为你制定合理的维权方案,提高胜诉的几率。
风险提示
1.诉讼周期:行政诉讼的周期可能比较长,当事人需要有足够的耐心和时间投入。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压力和不确定性。
2.证据不足风险:如果在诉讼过程中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可能会导致败诉。所以在收集证据时要全面、准确。
3.法律理解差异:不同的人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法官的判决也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当事人和律师认为自己的观点正确,但最终结果仍有可能不符合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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