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有掉头指示灯: 当指示灯为绿色时,在不妨碍正常行驶车辆和行人的情况下,可以掉头。 若指示灯为红色,禁止掉头。2. 若无掉头指示灯: 若前方路口是圆形信号灯,红灯亮时,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掉头。这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9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若前方是箭头信号灯,直行箭头为红灯时,在不影响其他车辆直行的情况下,可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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