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老人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如配偶、女儿等)共同继承房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2. 办理继承手续时,需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可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也可通过诉讼程序,由法院判决房产归属。之后携带相关法律文书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3. 若老人立有遗嘱,明确将房产指定由儿子继承,则儿子可凭遗嘱直接办理房产继承过户。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只要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均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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