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欠钱不还的对方列入失信名单,需向法院提出申请。首先,要有生效法律文书,即法院判决对方还钱且已发生法律效力。比如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书等生效后,对方未履行还款义务。其次,向作出判决的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写明对方拒不还钱的事实及申请将其列入失信名单的理由。然后,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若符合条件,便会依照规定将对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被列入,对方在很多方面会受限,如不能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限制高消费,在贷款、招投标等经济活动中也会受到阻碍,以此促使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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