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
民间借贷是常有的事儿,但要是遇到借钱不还,甚至人还失联的情况,可就麻烦了。就像原告张先生,2015年10月被告曾先生因资金周转找他借了10万元,张先生当天就通过银行转账把钱给了曾先生。到了2016年9月,曾先生补签了《
借条》,还承诺在2016年10月20日前还清。可还款期限到了,曾先生只在2019年还了1万元本金,剩下的9万元一直拖着不给。张先生多次催要,曾先生不仅推诿,后来还干脆不见了踪影,张先生的钱就这样要不回来了。
这里就涉及到两个重要的
法律知识点。首先是民间借贷关系的认定。简单来讲,民间借贷就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要认定
借贷关系成立,一般得有两个关键要素,一是双方有借贷的合意,像这里的《借条》就证明了曾先生和张先生有借款的约定;二是借款的实际交付,张先生的银行转账凭证就说明了钱已经给到曾先生手里了。只要这两个要素都有,借贷关系在法律上就基本能被认定了。其次是缺席审判。在
打官司的时候,被告有权利参加庭审为自己辩护,但要是被告下落不明,或者明明知道开庭却故意不来,
法院就可以在被告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审理和判决,这就是缺席审判。不过,缺席审判也得保证证据充分、事实清楚,不然对被告也不公平。
北京市京师(
重庆)
律师事务所的唐明兰律师接手这个案子后,就充分运用了这些法律知识。她知道要打赢这场
官司,关键得把证据弄扎实。于是,她迅速梳理案件关键证据,把银行转账凭证、《借条》等核心材料都固定下来,清楚地证明了借贷关系成立、款项已经交付以及欠款的具体金额,这就为诉讼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具体推进案件的过程中,因为曾先生下落不明,法院只能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他来应诉。等公告期过了,曾先生还是没出现,法院就开始进行缺席审理。庭审上,唐律师围绕借贷关系的合法性、欠款事实以及曾先生的还款责任这些核心要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和论述。她清楚地阐明了相关法律依据,强调根据法律规定,曾先生和张先生之间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曾先生没按时还钱就是违约,必须承担还款责任,所以要立即偿还剩下的9万元借款。
经过审理,法院完全采纳了唐明兰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双方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曾先生没按期足额还款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还款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曾先生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张先生借款本金9万元,而且本案的案件受理费2050元、公告费560元,也都得由曾先生承担。
唐明兰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是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京师律所
交通事故专委会主任。她深耕法律一线近三十载,专注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两大核心领域,同时擅长民商事合同、民间借贷、劳动
工伤、婚姻财产等各类纠纷案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她成为了重庆地区综合实力突出的资深律师。要是你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不妨找她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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