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前财产一般按各自所有处理。1. 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在同居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登记在其名下,该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因同居关系而转化。《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同居关系不属于家庭关系范畴,同居前各自财产应按各自所有认定。2. 若能证明为同居前一方基于个人目的专门购置且仅供其个人使用的物品,也属于个人财产。比如一方为工作专门购买的专业设备等。3. 对于同居前双方各自继承或受赠所得财产,若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表明是给一方的,也属于该方个人财产。总之,同居前财产分配遵循谁的财产归谁的原则,以明确财产归属,避免纠纷。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