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男方不给抚养费,经强制执行仍不履行的,法院可采取多种措施促使其履行义务。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等执行措施。核心分析:首先,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男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抚养费给付义务,法院有权强制执行。法院通过查询其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冻结、划拨存款等方式,迫使其履行义务。关键在于男方有能力履行却故意不履行。实务建议:女方可向法院提供男方的财产线索,如工资账户、房产地址等,协助法院执行。法院会定期查询男方财产,一旦发现有可执行财产,立即采取措施。若男方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发现其有财产时,女方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女方也可向法院申请将男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等,促使男方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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