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维持原决定意味着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共同对相对人权益产生影响,所以二者作为共同被告。权利义务: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承担原行为合法性举证责任,复议机关承担复议程序合法性及维持原行为合理性的举证责任。关键构成要件:需有明确的原行政行为、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这一条件。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收集能证明原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合理的各类证据,如文件、记录、证人证言等。确定管辖法院:向作出原行政行为机关所在地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法律程序:撰写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提交法院立案,按法院安排参加庭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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