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姐妹有继承权。在法定继承中,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姐妹可以继承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核心分析:首先明确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优先于第二顺序。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有继承权。各方权利义务基于此顺序确定。关键构成要件是被继承人死亡且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实务建议:若涉及姐妹继承遗产,首先需确认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如有遗嘱,按遗嘱执行。若没有遗嘱且可能存在继承纠纷,可收集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证据。可向当地公证处咨询办理继承公证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一般需先向法院立案,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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