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未满十八岁打工,老板不给工资,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核心分析:首先,劳动者付出劳动,老板就有义务支付工资。其次,未满十八岁属于未成年人,但只要提供了劳动,就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关键在于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作情况。实务建议:收集能证明工作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可先与老板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老板支付工资;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会依法裁决。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整个过程要注意保存好各类证据,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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