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律师崔茂秀:为劳动者权益保驾护航在法律的舞台上,总有一些律师凭借着专业的素养和坚定的信念,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奋斗。崔茂秀律师就是其中之一。崔茂秀律师现执业于山东隆润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副主任律师和高级合伙人。她拥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等多项专业领域技术资格,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执业10年来,崔茂秀律师积累了深厚的法学理论修养和丰富的专业领域知识,其执业证号为13710201611873139,服务地区为威海。她秉持严谨求实、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拥有优秀的律师团队,业务涵盖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多个领域。高管岗位劳动者双倍工资案的智慧较量在崔茂秀律师办理的众多案件中,高管岗位劳动者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案颇具代表性。甲(化名)于2021年8月19日入职A公司担任店长,月均工资14803元。在职期间,A公司未与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2年11月,甲以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仲裁要求A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等费用。仲裁委驳回了甲的双倍工资诉求,甲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A公司提出诸多抗辩,包括主张甲系案外B公司派驻、甲的双倍工资主张已超仲裁时效、甲作为店长自身存在过错等。面对这些复杂的问题,崔茂秀律师制定了精准的办案思路。她通过梳理甲的工资银行流水、工作审批单据等证据,证明甲与A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明确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将责任转嫁给劳动者;以A公司与案外B公司的合同为依据,强化A公司的签约义务;精准计算双倍工资主张期间,反驳A公司的仲裁时效抗辩;指出仲裁委的逻辑矛盾,转移举证责任。最终,法院虽驳回了甲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诉讼请求,但依法支持了甲的经济补偿和防暑降温费诉求。这一判决既明确了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又界定了高管人员的自身过错责任,为同类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参考。劳动者追偿社保代缴费用案的法理坚守劳动者诉用人单位及股东追偿社保代缴费用纠纷案同样展现了崔茂秀律师的专业能力。甲(化名)于2020年5月入职A公司,在职期间A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甲自行全额缴纳了社保费用。离职后,甲申请仲裁,仲裁委不予受理,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A公司的两名股东丙、丁(化名)列为共同被告,主张A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A公司辩称已将社保费用以补助形式发放给甲,且甲签订了离职协议放弃社保争议;股东丙、丁辩称公司并非一人公司,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崔茂秀律师围绕甲的诉求,制定了一系列办案策略。她梳理甲的缴费记录等证据,推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主张劳动合同和离职协议系格式合同,并非甲的真实意思表示;质证A公司证据的瑕疵,否定社保补助的发放;主张A公司系实质一人公司,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精准核算社保费用,要求A公司全额返还。法院最终判决A公司支付甲自行代缴的社保费用,驳回了甲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这一判决严格遵循了社会保险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维护了劳动者的法定社保权益,明确了公司股东连带责任的认定标准。崔茂秀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她的成功案例不仅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司法参考,也让更多的劳动者看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崔茂秀律师将继续以专业和热情,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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