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三个女儿对老人都负有赡养义务,应共同承担老人的赡养责任,保障老人的生活、医疗等需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定的基本义务。权利义务:老人有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女儿们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关键要件:老人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实务建议:首先可由老人与女儿们协商确定赡养方案,如轮流照顾老人生活、共同出资保障老人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等。若协商不成,老人可以向当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寻求调解帮助。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儿们履行赡养义务。诉讼时,老人需要提供自己生活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相关证据,如医疗诊断证明、收入情况证明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女儿们应承担的赡养责任方式和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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