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动迁申请行政复议,首先要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交复议申请书等材料,复议机关受理后会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动迁相关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权益时,依《行政复议法》申请复议。权利义务:申请人有申请复议权利和如实提供材料义务;复议机关有依法审查和作出决定的职责。关键要件:明确具体行政行为、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向有管辖权机关提出。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动迁协议、相关通知等。撰写申请书: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及事实理由。提交申请:可通过邮寄或当面递交至复议机关。关注进程:复议机关会通知受理及审查情况,按要求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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