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核心分析:1. 适用对象: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2. 决定主体:公检法三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拘传。3. 执行主体:由公安机关执行。实务建议:1. 决定拘传后,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2. 执行拘传时,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并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3.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4. 拘传期限届满,应当立即结束拘传。拘传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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