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监视居住不会自动取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会解除。权利义务:被监视居住人在此期间需遵守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等。执行机关有监督等职责。关键构成要件:一是期限届满,二是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实务建议:若期限届满,执行机关应主动解除,无需被监视居住人申请。被监视居住人及其家属可关注案件进展,若认为存在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可向执行机关或相关司法机关反映,由其审查决定是否解除。若对监视居住相关情况有疑问,可咨询律师,律师能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准确法律分析和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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