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核心分析:1. 适用逻辑:医患双方对医疗事故有争议且需鉴定时,可依此程序申请。2. 权利义务:医患双方有共同委托鉴定的权利与义务。3. 关键要件:存在医疗事故争议且双方同意进行鉴定。实务建议:1. 医患双方先就争议事项进行沟通协商,达成共同申请鉴定的一致意见。2. 准备相关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3. 向当地医学会提交鉴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缴纳鉴定费用。4. 等待医学会安排鉴定专家,参加鉴定会,如实陈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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