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司法程序中的司法鉴定不可以作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核心分析:司法鉴定人有如实进行鉴定的义务,其提供的鉴定意见需基于客观事实和专业知识。若作假,破坏了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鉴定意见是司法裁判的重要依据之一,虚假的鉴定意见会误导司法机关,影响案件的正确处理,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构成该罪名需满足故意作虚假鉴定,且与案件重要情节相关,目的是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等条件。实务建议:如果发现司法鉴定可能存在作假情况,当事人可向司法机关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证明鉴定可能存在问题。司法机关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重新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当事人平时要注意收集与鉴定相关的其他证据,如鉴定过程中的不合理操作、鉴定人员与对方存在利害关系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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