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第六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该法明确规定了决定授予主体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这是基于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授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由国家重要权力机关来作出决定。权利义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行此项职责,确保授予过程合法、公正、公开。关键构成要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决定是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法定程序要件。实务建议:此为法律规定的既定程序,一般不存在个人操作层面。若民众关注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授予情况,可通过官方新闻渠道、政府公告等了解相关信息。在整个授予过程中,都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由相关权力机关进行操作,确保授予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国家荣誉体现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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