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个人财产赠与小三,在符合法定情形下,赠与人的配偶有权要求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协商一致,否则该处分行为无效。《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核心分析: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赠与人未经配偶同意赠与小三,侵犯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若赠与人的赠与行为影响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或导致配偶利益受损,配偶有权主张返还。关键构成要件是赠与行为未经配偶同意且损害了配偶利益。实务建议:首先,收集赠与财产的相关证据,如转账记录、购房合同等。其次,可与赠与人协商要求返还,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需明确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证明赠与人的赠与行为未经配偶同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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