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在中国办理合法收养手续,收养人、送养人需符合法定条件,并按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审查和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至一千一百零一条对收养关系及程序有详细规定。核心分析:收养人需同时满足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等条件。送养人需是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或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等。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实务建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应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需准备好收养申请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等材料。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会予以登记,发放收养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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