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侦查终结后,一般情况下不能再进行常规意义上的侦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核心分析:侦查终结意味着侦查机关认为已经完成了对案件的全面调查,达到了可以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此时,侦查活动应已完成其主要任务。若之后又重新侦查,可能会破坏已形成的证据体系等,影响司法程序的稳定性和公正性。实务建议:如果在侦查终结后发现新的重要线索或证据,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比如由发现线索的单位或个人及时向原侦查机关报告,侦查机关进行审查判断。若认为确有必要重新启动侦查,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报经有权机关批准,重新开展侦查工作,包括重新收集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等,并注意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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