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事人不服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判决,有权启动二审程序。权利义务:上诉人有上诉权,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上诉状等。被上诉人则需应对上诉。关键构成要件:需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且针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实务建议:准备上诉状,写明上诉请求和理由。在上诉期限内(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向原审法院或上一级法院提交上诉状。可收集新证据等以支持上诉请求。若委托律师,需办理好委托手续,由律师协助整理上诉材料、参与上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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