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李荣梅律师办理网络开设赌场案,围绕罪名、数额、量刑制定辩护策略。虽罪名和数额主张未全被采纳,但抓住自首等关键情节,使被告人获减轻处罚,体现“量刑情节辩护”在刑事辩护中的重要性。网络开设赌场案:律师综合辩护策略显成效在石家庄的司法实践中,有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在网络开设赌场罪的辩护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就是河北奥仑律师事务所的李荣梅律师。李荣梅律师于2004年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拥有18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1301200811848760,她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办公地址位于槐安西路260号乐橙广场B座16楼。案件背景:网络赌博背后的法律难题本案的被告人是一名27岁的药房员工。在2022年4月至2023年9月期间,她以某信为联系工具,在某信群里组织多人通过“胡乐麻将”手机APP打麻将进行赌博,并抽取房间费非法获利36706元。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开设赌场罪,且情节严重,建议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于2023年11月1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8日被逮捕。辩护策略:多维度出击李荣梅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罪名定性”“违法所得数额”“量刑情节”三大核心问题制定了辩护方案。-罪名定性辩护:李荣梅律师主张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赌博罪而非开设赌场罪。她指出,被告人组织人员通过手机APP进行麻将游戏,规模较小、组织松散,缺乏传统开设赌场的固定场所、专业设备、明确分工等特征,更符合聚众赌博的赌博罪构成要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若按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认定,将导致量刑过重。虽然法院未采纳罪名变更意见,仍认定构成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但这一观点为后续量刑辩护争取了空间。-违法所得数额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组织赌博过程中购买“房卡”的约20000元费用系犯罪成本,不应计入非法获利,实际违法所得应认定为16706元,未达到“情节严重”的5万元标准。不过,法院未采纳扣除犯罪成本的主张,认为“为实施犯罪而购买房卡的费用,系犯罪成本,不应从非法所得中扣除”。但该观点为同类案件提供了有价值的争辩角度。-量刑情节辩护:李荣梅律师全力争取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从宽情节。她向法庭提交被告人系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配合到案的证据,证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法院认定自首,依法减轻处罚;指导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自愿认罪,法院认定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劝说并协助被告人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36706元,法院认定退赃,从轻处罚;提交被告人无前科劣迹的现实表现证明,法院酌情从轻。判决结果:减轻处罚彰显辩护价值法院采纳了李荣梅律师关于量刑情节的主要辩护意见。最终认定被告人构成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采纳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综合以上情节,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具体刑期未完整显示,但结合“减轻处罚”及罚金10000元,较法定刑期有大幅降低),罚金人民币10000元(已预缴),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案件典型意义:多方面体现辩护智慧-成功认定自首:在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李荣梅律师及时固定证据、向法庭充分阐述“自动投案”的认定标准,使被告人获得法定减轻处罚情节,这是本案量刑最大亮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有效运用:指导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即认罪认罚,配合退赃,为审判阶段争取最大从宽幅度奠定基础。-退缴违法所得的价值:尽管公诉机关指控非法获利36706元,辩护人未能扣除犯罪成本,但通过全额退赃,充分展现了被告人的悔罪态度,法院据此予以从轻处罚。-罪名辩护的战术意义:虽然法院未采纳“赌博罪”的定性,但通过罪名争辩,使法庭注意到本案与典型开设赌场罪(如设置赌博网站、发展代理等)的区别,为减轻处罚创造了条件。这起网络开设赌场案中,李荣梅律师采取“罪名争辩+数额争辩+情节挖掘”的综合策略,在罪名和数额辩护未获完全采纳的情况下,成功抓住“自首”这一关键法定情节,结合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酌定情节,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最大幅度的减轻处罚,充分体现了刑事辩护中“量刑情节辩护”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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