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应当逮捕的情形主要有:一是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是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是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是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是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核心分析:这些情形的设定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以及保护社会公众安全。关键构成要件在于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存在,且犯罪嫌疑人存在上述法定的逮捕必要性情形。实务建议: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通过收集犯罪嫌疑人相关行为证据来判断是否符合逮捕情形。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时,会综合全案证据进行审查。若认为符合逮捕条件,会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如果认为逮捕决定错误,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提供证明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降低等相关证据,由检察机关重新审查是否继续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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