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是指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妇女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妇女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核心分析:主体是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知自己有解救职责却不履行。客观方面表现为接到解救要求或举报后不进行解救且造成严重后果。实务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如解救要求记录、举报材料、不作为导致后果的证明等。可向该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调查处理。若后果严重,可向检察机关举报,由检察机关依法进行立案监督,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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