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律师会见需经过侦查机关许可。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限制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为防止有碍侦查等情况,对律师会见进行许可限制。权利义务:犯罪嫌疑人有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但侦查机关基于案件侦查需要有许可与否的决定权。关键要件:案件类型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且在侦查期间。实务建议:律师应先向侦查机关提交会见申请,说明会见目的、时间、人数等情况。等待侦查机关审批,若获批,按照要求准备会见手续前往指定地点会见。收集侦查机关不许可会见的相关证据,可通过申请复议等方式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会见时注意记录相关情况,为后续辩护工作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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