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专业律师黄启镜,他背景资深,是贵州冠科律所创办人。通过代理征收案件,指出被告程序瑕疵与证据漏洞,助当事人维权;在工程款纠纷中积极调解,促成满意结果。他以专业智慧维护公平正义,为法治建设出力。专业律师黄启镜:以法为刃,守护公平正义在法律的舞台上,总有一些人凭借着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坚定的信念,为当事人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黄启镜律师就是这样一位令人敬佩的法律从业者。资深背景,铸就专业实力黄启镜,男,汉族,中共党员,贵州省兴义市人。他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学历,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为他的法律实践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从事律师执业之前,他在望谟、安龙党政机关、政法部门从事公务员工作长达10年之久,积累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如今,黄启镜是贵州冠科律师事务所的创办人、主任、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5223201410932929,执业年限达12年,服务地区为黔西南。他还是贵州省黔西南州八届、九届人大常委会专家库成员、立法咨询专家,黔西南州“民法典百人宣讲团”成员,兴义市“民法典百人宣讲团”成员,兴义市2022年度“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同时,他担任着众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其专业能力和信誉可见一斑。征收案件:力挽狂澜保障权益2018年9月5日,某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对某路扩建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及房屋进行征收,当事人段某某(化名)的房屋位于征收范围内。段某某于1994年通过法院判决取得涉案房屋产权,后经政府安置宅基地并批准修建现有房屋,一直居住至今。段某某认为市政府的征收决定及安置方案未充分征求被征收人意见,补偿标准过低,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遂委托黄启镜律师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征收决定。案件受理后,黄启镜律师全面审查征收决定的合法性。被告市政府提出一系列抗辩,包括征收补偿方案已征求公众意见并公示、补偿标准依据省级政府文件确定、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民主选举产生、征收补偿款项已足额到位等,还主张段某某已将房屋转让,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黄启镜律师针对这些抗辩,从关键方面进行质证和辩论。在诉讼主体资格方面,被告未能提供段某某转让房屋的证据,法院认定段某某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在征收程序合法性上,黄启镜律师指出被告相关程序存在瑕疵,未能完全满足法定要求。而在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问题上,黄启镜律师敏锐地抓住被告证据中的漏洞,证明被告在作出征收决定前未保证征收款项足额到位、专款专用,严重违反法定要件。最终,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作出的征收决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确认该征收决定之行政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黄启镜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诉讼策略,为段某某维护了合法权益。工程款纠纷:调解促成满意结果某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将某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市政工程交由张某(化名)施工,工程完工后,双方就工程量及价款结算产生分歧。张某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后,某工程公司不服,向某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张某委托黄启镜律师代理二审。面对某工程公司的上诉主张,黄启镜律师积极应诉,在法院主持下与对方展开调解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案涉市政工程总工程价款按185万元确认,扣减某工程公司已支付的149万余元,余款358846元由该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前向张某支付完毕。某工程公司自愿放弃其余上诉请求,张某自愿放弃其余一审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对该调解协议予以确认并出具民事调解书。在这起案件中,黄启镜律师通过积极的调解工作,为张某争取到了合理的工程款结算结果,避免了双方进一步的诉讼纷争。黄启镜律师用他的专业和智慧,在不同的案件中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他的法律实践不仅展现了他个人的能力,也为黔西南地区的法治建设贡献了一份力量。相信在未来,他将继续以法为刃,守护更多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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