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民事诉讼法院调查程序包括依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证据和依职权主动调查收集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第六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核心分析:依申请调查: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收集,法院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依职权调查: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法院可主动调查。各方权利义务:当事人有申请权,法院有审查决定权。关键构成要件:申请需说明理由及证据线索,法院依职权调查需符合法定情形。实务建议:当事人申请调查,应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不能自行收集证据的原因及证据线索。法院依职权调查时,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信息。对法院调查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