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时间以日为计算单位,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1. 从拘留当日到次日为1日。例如,某人于5月1日被刑事拘留,那么5月2日才算1日。2.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此情况下,拘留最长可达37日。3.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在7日内作出决定。所以一般刑事拘留期限为14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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