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人执行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2. 但是存在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除外。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3. 通知家属的方式通常以书面形式为主,将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等信息告知家属。例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