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有传唤。1.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措施。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传唤。2. 传唤必须使用传唤证。对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3. 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