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事人对二审裁判不服,通常可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2.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因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等,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3. 此外,若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自判决、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再审。具体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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