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房租属于租赁合同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在这类纠纷中,通常是出租人因承租人未按时缴纳房租而引发争议。比如,承租人可能因资金紧张、故意拖欠等原因不付房租。出租人有权采取合理措施追讨房租,若承租人仍不履行,出租人可依法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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